为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和省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有序开展全县征兵工作,确保兵员质量,圆满完成2017年征兵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以高中以上学历青年征集为主,以提升征集质量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积极主动作为,力求征兵工作“五率”量化考核达标。提升征兵报名率、上站率、合格率和择优率,降低退兵率,确保新兵质量、确保廉洁征兵、确保不退一兵、确保任务完成。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平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焦浩雁、县人民武装部部长陈方明、县人民武装部政委张旭明担任,成员为宣传、公安、卫计、教育、民政、人社、财政、交通、团县委、妇联、工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县征兵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武装部,主任由人武部副部长张尖兵兼任,办公室下设宣传组、体检组、政治考核组、保障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专人参加征兵日常工作。
三、征集任务
今年,国防动员部预计甘肃省新兵征集总人数较去年有所减少,目前具体人数还没有明确到各市(县),按照人口比例估算,我县今年征兵任务约为190人,届时,具体新兵征集人数以市征兵办明确的任务为准。
四、征兵时段安排
今年征兵工作共分八个阶段。
第一阶段:业务培训阶段(7月31日前)由卫计局牵头挑选体检医生,利用3天时间进行业务培训。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政治考核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宣传报名阶段(8月5日前)所有应征青年均要完成网上报名,各乡镇负责采集收集应征青年个人信息、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3张和电子照片,统一填写体检表。
第三阶段:征兵体检及复查阶段(8月2至8月17日)拟定于8月2日至5日,组织征兵体检。8月15日至18日,进行复查。心理检测医生由卫计局指派,教育局负责协调县一中电脑教室,提前安装软件,并严密组织检测。体检站设在县人民医院,实行封闭式体检。
第四阶段: 政治考核阶段(8月19日至29日)利用10天时间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工作由公安局牵头负责,与体检复查同步展开。政治考核前,要专门召开政治考核协调会和培训会,8月28日前完成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
第五阶段:定兵阶段(8月30日至9月2日)在体检、政审、病史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双合格”要求,乡(镇)初定兵员于8月30日前上报县征兵办公室。9月2日,在县委小礼堂组织召开县定兵会议择优定兵。
第六阶段:入营前集训阶段(9月6日至8日)依托驻地部队新兵训练机构,对新兵进行为期三天的入营前集中教育训练。
第七阶段:新兵交接、欢送、起运阶段。(9月5日至12日)9月5日前,县征兵办整理完善新兵档案,与接兵干部搞好档案交接审查。9月10日,由县民政局牵头,各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在县人民广场组织“新兵交接仪式暨欢送大会”。
第八阶段:征兵小结和自查阶段。(9月13日至9月30日)主要对征兵工作进行小结,完善并归档征兵工作资料,跟踪了解掌握新兵入营思想,对征兵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接受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国防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国防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我国兵役制度,熟悉兵役法规,积极支持征兵工作,使应征青年了解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和光荣传统,端正入伍动机,树立参军报国、立志军营、建功立业的崇高理想。
二要规范征兵工作程序。县征兵办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征兵工作。牢固树立工作的高标准,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宣传动员、应征报名、上站体检、政治考核、结果公示、集体定兵等环节得到有效落实。
三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凡是在征兵工作中发生责任问题的,必须依法依纪追究承办人和所在单位领导责任;凡是发生拒服兵役的,逐级上报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从严处罚。
四要强化征兵组织领导。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切实把征兵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筹划,周密部署,密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矛盾和问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大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