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经济合作服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永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兰办字〔2014〕33号)和中共永登县委办公室、永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办发〔2015〕82号)精神,设立永登县经济合作服务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1.对全县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实施行业管理;申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依照国家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负责全县旅游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申报、复核工作。
2.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并查处旅游投诉,积极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落实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组织旅游从业人员的技术等级和岗位培训考核工作。
4.引导旅游业的国家、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申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审批旅游建设项目;组织和指导工、农业旅游、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创建工作;负责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景区等重点开发和建设项目的监督、协调工作;负责旅游商品的研发及市场管理工作。(划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利用外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依照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研究编制全县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协调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工作。
(三)负责制定全县大型招商引资活动和推介促销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同境内外各类经济团体、工商企业、金融组织、商务机构及其它投资者的联系,组织开展各类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活动;承办县委、县政府组团赴外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活动和推介促销活动的联络、洽谈等有关工作。
(四)负责全县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洽谈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投资指南、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项目宣传资料;负责全县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和招商信息工作和网络建设。
(五)负责全县会展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我县在境内外举办各类项目洽谈会、经贸展销会的组织、联络、洽谈、协调工作;管理、指导外地在永的经贸展示、展销、推介及交流工作。
(六)负责全县外引内联投资项目联合服务工作。督查、协调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落实,组织有关部门举行重大项目服务协调会。
(七)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重大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合同履约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大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受理企业及外商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在建设、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八)负责全县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年度工作目标的制订、考核确认及奖惩工作;规范完善经济技术合作统计制度;承担全县经济技术合作部门(招商目标)的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利用外资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
(九)承担县政府“兰洽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兰洽会”筹办期间我县有关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永登县经济合作服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办理机关人事、劳资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经济合作股
职责:负责经济技术合作促进和联系交流工作;联系在兰投资企业商会和甘肃企业商会;负责县委、县政府组团赴外开展招商考察活动的联络、洽谈等有关工作;负责年度工作目标的制订、考核确认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编制投资指南和各类项目宣传资料;负责全县经济技术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项目统计、汇总、分析工作。
(三)协调服务与监督管理股
职责:负责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外引内联企业立项、审批的有关法规、章程;落实“一个地点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办公制度,为投资客商全程协同办理各种手续;负责全县外引内联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负责对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外引内联项目联系会议制度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重大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合同履约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受理企业及外商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在建设、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对外贸易经济管理股
职责:负责境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综合管理进出口业务,监督、检查有关外贸政策、法规、条例、办法的实施情况,指导各类进出口企业业务;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进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全县外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全县外贸宏观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外商投资类项目。
(五)会展经济服务股
职责:负责全县会展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在境内外举办各类项目洽谈和经贸展销会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管理、协调外地在永的经贸展示、展销及交流工作;负责县政府“兰洽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兰洽会”筹办期间我县的有关工作。
四、人员编制
永登县经济合作服务局核定事业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永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